
公告日期:2025-04-15
关于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八期)
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声祥瑞”、“公司”、“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辅导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邱宸、赵辉、张习涛、崔志祥。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及人员: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慧青、王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焦健、李金金。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辅导期内,申万
宏源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与先声祥瑞上市工作小组成员之间保持顺畅沟通,在公司遇到问题时能够尽快提供意见和建议。同时,辅导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和其他中介机构亦保持着紧密配合,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本期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查阅并收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机构协同律师、会计师加以论证并提出建议,促进予以解决;
3、对公司截至目前的财务业绩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4、就内控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内容整理了辅导资料并发送辅导对象学习。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在辅导过程中,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其他专业服务机构与先声祥瑞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助解决,督促先声祥瑞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辅导工作小组的辅导计划。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工作中发现先声祥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对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仍需持续加强。通过本期辅导工作,上述接受辅导人员对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有所提升,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有所提升。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辅导对象已具备一套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财务管理体系、内部决策与控制体系,能够较为规范地运作,但与上市公司的标准相比尚存在提升空间。
辅导工作小组将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拟督促公司继续遵照执行相关内控规章、制度,帮助公司持续提升治理和管理水平,提高内控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辅导对象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认购金额 1 亿元
的“中融-圆融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理财产品,该信托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到期未能兑付。公司已就该事件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仍无实质性进展。
公司已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辅导工作小组和会计师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辅导协议约定,通过日常辅导、业务辅导等方式,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解决其他仍存在的问题,按照
计划开展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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