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873821 证券简称:先声祥瑞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对外投资直
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六条 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时,应同时适用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
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还应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
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作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亿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四)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5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计算。已按照本款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董事会、总经理有权按本制度规定审批上述权限以外的其他所有对外投资事宜。
第九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需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5%以上但不足50%的;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以上但不足50%,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5%以上但不足50%,且绝对金额超过2500万元;
(四)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以上但不足50%,且绝对金额超过750万元的;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5%以上但不足50%,且绝对金额超过2500万元的;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不足上述金额标准的,由公司总经理审议决定实施。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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