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3822 证券简称:富尔达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市富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822 富尔达 2025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安排的相关安排。
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江苏勤本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见证。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年度报告,编制了《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年度报告,编制了《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 2024 年的经营成果进行分析、形成报告,详见《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总体发展目标和市场实际情况,结合往年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4,623,734.1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6,317,213.17 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1,000,3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88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 12,028,116.4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
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 披露的《苏州市富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且有长期担任国内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经验,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的工作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开展工作,并在审计过程中与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的沟通。鉴于双方的良好合作,现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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