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09
中山尚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 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一节 董事 ...... 23
第二节 董事会 ...... 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3
第七章 监事会 ...... 35
第一节 监事 ...... 35
第二节 监事会 ...... 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7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8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9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40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3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5
第十三章 附 则 ...... 4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山尚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中山尚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按照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
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山尚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Zhongshan Shangyang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山市三乡镇白石环村兴塘路28号厂房;邮政编码:
528463。
第五条 公司总股本为56,884,90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56,884,908元。
第六条 公司是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可依法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
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实现更有价值的人生,持续改善成为世界化妆行业先锋。
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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