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73824 证券简称:英格尔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英格尔地质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英格尔地质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英格尔地质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以及《广东英格尔地质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公司应当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披露公告说明原因。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应当在本议事规则第四条规定
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监事会不召集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
第七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监事
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董事会、监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作出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决定,并书面答复股东。同意召开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及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第八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在
股东会决议做出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九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登记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十一条 股东会提案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属
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召集人。
第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提案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十三条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各股
东,临时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前述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但包括通知发出当日。
第十四条 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包括以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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