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3826 证券简称:天一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长沙天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长沙天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长沙天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长沙天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沙天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监管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外,还
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
露》规定的情形,以及公司、主办券商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关联关系具体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与公司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第六条 关联关系应从关联方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
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三章 关联交易
第八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关
联方之间发生的可能引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担保;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
第九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四)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
第十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
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第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十二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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