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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5:46:37 股吧网页版
天一智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3826 证券简称:天一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长沙天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长沙天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长沙天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沙天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长沙天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作价出资,进行股权类投资、重大资产投资、金融资产投资的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股权投资(含出资单独设立或与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控股、参股公司;出资参股、收购兼并其他经济组织,参与其他企业的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等);

(二)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债券投资、基金投资及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等);
(三)固定资产投资(含土地、房屋等重大固定资产投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等);

(四)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允许的其他各项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行为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
(二)遵循审慎、安全的原则,规模适度,量力而行,控制风险;

(三)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四条 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投资的,需
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作为公司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
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投资做出决策。未经授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投资的决定。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证券部、财务部及其他业务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责,负
责投资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投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投资项目实施进行计划、
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提出调整建议等。

公司可根据投资情况,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公司应建立项目实施小组的问责机制,对项目实施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进和考核。

第八条 公司证券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编制和调整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二)负责公司投资的协调管理,对投资项目实施指导、跟踪、检查和监督,并对投资效果进行评估。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逐级报告;

(三)负责组织重大投资项目的预选、策划、论证、效益评估,并负责对外
投资项目管理、实施。

第九条 财务部为公司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资金及涉税事
项处理,投资相关财务数据的提供,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付款手续。

第十条 公司风控部负责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和重要相关信函、章程等的
法律审核,对投资事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提供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对所有投资项目实施运作情况实行全过程的监
督、检查和评价。

第十二条 公司监事会、财务部门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对违
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目投资审批机构讨论处理。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及子公司为对外投资主体。子公司的下属企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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