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0
公告编号:2024-054
证券代码:873827 证券简称:岷山环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章程》《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调整后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当前证券市场最新政策要求,基于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新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二、《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54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重新修订部分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调整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市场环境及项目最新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三、《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第二次修订)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重新修订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可以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胡彪、徐跃辉、于泷
2024 年 9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