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山环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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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30
公告编号:2025-100
证券代码:873827 证券简称:岷山环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章程》《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并撤回上市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申请撤回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文件,系基于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并结合当前资本市场环境进行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100
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胡彪、徐跃辉、于泷
2025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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