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13 19:13:01 股吧网页版
奥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24-03-13


公告编号:2024-086

证券代码:873830 证券简称:奥智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中介机构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并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职业素养,聘请上市相关中介机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


经审查,我们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86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雯燕、肖德银、吴盾
2024年 3月 1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