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8
关于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奥智股份”“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在本期辅导中,天风证券作为奥智股份的辅导机构,指派蒋伟驰、占志鹏、韦程耀、许诺勋、马能、唐艾蕙子等 6 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具体负责奥智股份的辅导工作,由蒋伟驰任辅导小组组长。本阶段辅导期间,辅导小组人员未发生变化。
上述辅导人员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法律、会计或证券保荐承销等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
除了天风证券外,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奥智股份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
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江苏证监局于 2023 年 11 月6 日受理了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
备案材料,公司进入辅导阶段。本期为第六期辅导,辅导期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2、辅导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主要采取线上讨论、个别答疑并督促辅导对象自学等形式进行。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持续督促发行人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行,形成有效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日常治理。
2、与接受辅导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向发行人传达最新的资本市场审核动态,督促相关人员学习资本市场最新上市规范要求。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证券服务机构配合辅导机构开展辅导工作,共同督促公司持续规范运作,配合情况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奥智股份已建立较为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保持规范运作。辅导小组将继续督促公司规范运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部门构架、财务体系、业务体系等,促进公司建立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内控体系。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机构持续督促奥智股份规范运作,并针对持续督促过程中发现的规范性问题,要求发行人积极进行整改,公司配合情况良好。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天风证券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的要求,同时遵守与奥智股份签署的《辅导协议》,持续开展对奥智股份的辅导工作。
下一阶段,辅导小组将结合最新的监管政策要求和审核动态,对辅导对象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持续评估。同时,辅导小组将继续通过个别答疑、督促自学等形式,督促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整理并向辅导对象传达最新证券市场审核动态和监管政策,帮助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加深对于上市最新相关法规和监管政策要求的理解,使其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提高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特此汇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之签字盖章页)
辅导人员签名:
蒋伟驰 占志鹏
韦程耀 许诺勋 马能 唐艾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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