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8 18:03:21 股吧网页版
承安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873832 证券简称:承安集团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佛山市承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周腾芳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预计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各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含 2026 年新增合并报表内的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下同)业务发展所需,公司预计在 2026 年对各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新增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连带责任担保、资产抵押担保及其他担保方式等。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协议)。

截至目前,不含本次的预计担保,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 119,04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106.7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495.92%。

截至目前,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承安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承安伟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德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

本事项是公司向各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 2025-043《佛山市承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担保的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在 2026 年~2033 年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融资及非融资性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 2026 年~2033 年向
中国农业银行申请融资及非融资性业务:

(1)公司拟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向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及其辖下的九江支行(以下简称“南海农行及其辖下九江支行”)申请融资及非融资性业务(品种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其他南海农行及其辖下九江支行同意办理的
业务),含此前已办理尚未还清的融资业务,贷款本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外币折算为人民币)28,000 万元整。

(2)以公司、公司子公司、公司股东或第三方名下的财产或权利(包含但不限于物业、定期存款、理财产品、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
其他南海农行及其辖下九江支行接受的财产或权利)为本公司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向南海农行及其辖下的九江支行申请贷款本金最高
余额(剔除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外币折算为人民币)28,000 万元整的融资业务及非融资性业务(含此前已办理尚未还清的融资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担保限额及担保范围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与南海农行及其辖下的九江支行签署融资性、非融资性业务或担保项下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融资及非融资性业务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
年 12 月 18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 2025-046《佛山市承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在 2026 年~2033 年向中国农业银行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