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03 17:20:00 股吧网页版
鸿星科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3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73836 证券简称:鸿星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产业布局与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了提升公司发展速度,增强公司在市场竞争力与行业地位,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从北京国润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润”)处受让其持有的鸿星新材料科技(宣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公司”)的 20%股权。本次受让完成,宣城公司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 283,103,462.22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39,710,845.34 元,公司以 0 元收购北京国润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宣城公司 6,000,000.00 元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12%,未达到 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占净资产总额的

公告编号:2024-022

比例约为 4.29%,未达到 50%,累计对外投资金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12%,未达到 3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对
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盖中学、高炳刚、刘维征、孙庆华均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具体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国润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 4 号院 3 号楼 15 层 1810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 4 号院 3 号楼 15 层 1810

注册资本:47,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专业承包;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推广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制

公告编号:2024-022

品。

法定代表人:盖中学

控股股东:无

实际控制人:盖中学、高炳刚、刘维征、孙庆华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鸿星新材料科技(宣城)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经开区宝城路 299 号

主营业务:新型高端金属复合幕墙、高端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新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