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2
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73836 证券简称:鸿星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与山东科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星新能源”)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公司拟将位于滨州市高新区高七路377号的6号车间出租给科星新能源用于生产
使用,租赁期限 1 年,自 2024 年 11 月 21 日起。租金共计 199,962.00 元,按季
度收取。《场地租赁合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
拟对外出租资产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盖中学、高炳刚、刘维征、孙庆华、孙金环均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山东科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 A5-5-401 室
公告编号:2024-050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 A5-5-401 室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主营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法定代表人:郭维杰
控股股东:北京国润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盖中学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定价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赁期限 1 年,自 2024 年 11 月 21 日起,租金共计 199,962.00 元,按季度
收取。承租方不得改变用途,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水、电等费用,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立即修复或进行赔偿。合同自出租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2024-050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顺利获得发展所需流动资金,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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