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8
公告编号:2024-052
证券代码:873836 证券简称:鸿星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盖中学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暨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及其下属滨州北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1000 万元,此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
公告编号:2024-052
际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运营资金确定。担保方式为专利权质押,以专利权资产发明专利:一种框架式四面插接金属幕墙系统(专利号:ZL 202310402753.4)进行质押,由盖中学及其配偶路红霞、高炳刚及其配偶魏冬梅、刘维征及其配偶王金华、孙庆华及其配偶李香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方式为短期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以及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28 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暨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关联董事盖中学、高炳刚、刘维征、孙庆华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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