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873836 证券简称:鸿星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2025 年 10 月 1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五章 董事会 ...... 37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9
第七章 监事会 ...... 5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57
第九章 通知、公告和信息披露 ...... 6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63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67
第十二章 承诺事项管理 ...... 69
第十三章 社会责任 ...... 70
第十四章 修改章程 ...... 71
第十五章 争议解决 ...... 71
第十六章 附则 ...... 7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16004942599511。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鸿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滨州高新区高七路 377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800,000.00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企业平台的稳步经营与创新发展,为员工实现价值与财富梦想,为股东提供丰厚的投资回报,为社会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的全部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
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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