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1
证券代码:873838 证券简称:千叶眼镜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千叶眼镜连锁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
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千叶眼镜连锁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本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千叶眼镜连锁股份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千叶眼镜连锁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千叶眼镜连锁股
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对公司
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保
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履行职责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条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
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包括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比例为三
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向监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除下列情
形外,监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一)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
分之一。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
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继续履
行职责。
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监事补选。
第七条 监事的权利:
(一)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
涉;
(二)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
(三)有权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簿册和文件,并有权要
求董事会或总经理提供有关情况报告;
(四)有权对董事会于每个会计年度所出具的各种会计表册进行检
查审核,将其意见制成报告书经监事会表决通过后向股东大会报告;
(五)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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