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9:57:08 股吧网页版
星舟科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星舟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关于对上海星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6]第 4-00010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关于对上海星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6]第 4-00010 号
上海星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星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 4-00424 号带有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予以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星舟科技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亏损为 4,090.28 万元;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49.19 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53.25 万
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280.21 万元,星舟科技本期存在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大幅下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持续为负、等情形,这些事项和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星舟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合并报表重要性水平依据

星舟科技 2025 年度审计中的重要性水平选取的计算基准为总资产,选定的计算百分比
为 0.5%,2025 年度计算的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金额为 87.00 万元。由于星舟科技报告期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波动较大且为负数,同时 2025 年度收入大幅下降,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的性质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选取总资产作为重要性水平的计算基准。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三、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