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73840 证券简称:湘江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东安湘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3)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所有“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分别调整为“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所有“法律、行政法规”“法律、法规”改为“法律法规”;
(6)所有“辞职”改为“辞任”;
(7)所有“罢免”改为“解任”;
(8)所有“半数以上”改为“过半数”;
(9)所有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且“通知书”需全部改为“通知”。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
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东安湘江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东安湘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公 司 法 》 ( 以 下 简 称 “ 《 公 司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 牌 公 司 治 理 规 则 》 ( 以 下 简 称 挂 牌 公 司 治 理 规 则 》 ( 以 下 简 称
“《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 “《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
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湖南省东安湘江焊材有限公 公司由原湖南省东安湘江焊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湖 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湖南省东安湘江焊材有限公司原账面净 南省东安湘江焊材有限公司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方式 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为发起设立,在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 局注册登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
第七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 第十六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 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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