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3841 证券简称:祥盛股份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广西祥盛家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西祥盛家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 会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回避表决。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西祥盛家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西祥盛家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长批准,公司任何部门
或个人不得向外界报道、传送或以其他方式向外界泄露公司内幕信息。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
务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或出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清算程序;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十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十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十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
(二十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认定为公司内幕信息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
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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