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7
关于江苏阿路美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江苏阿路美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路美格”、“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阿路美格与财通证券签署的《江苏阿路美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的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及变动情况
根据阿路美格与财通证券签署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财通证券派出了王志、刘诗兰、杨伟朝、向倩兰、吴海洲、杨元杰、金振东、徐慧和孙瀚博等9 人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其中王志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辅导小组全部成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本期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财通证券辅导小组主要通过文件核查、案例分析、个别答疑、当面交流和组织自学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财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
1、深入了解阿路美格的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业务等方面状况,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规范。
2、督促辅导对象学习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了解最新的监管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关注外部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影响。
3、辅导小组积极牵头各中介机构及公司按照辅导进程及监管审核要求,督促公司按照上市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四)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为阿路美格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证券服务机构积极配合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工作,各证券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尽责完成了各项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阿路美格的内部控制与治理结构尚需持续优化完善,辅导小组积极督促并指导阿路美格提升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阿路美格的内部控制与治理结构尚需持续优化完善。辅导小组将在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继续督促辅导对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持续健全、落实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2、受辅导人员仍需持续加强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根据辅导小组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尽调工作情况,部分受辅导人员对于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相关政策等知识了解的不够深入,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对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就资本市场知识进行培训,通过授课、咨询答疑等方式提高公司董监高对相关法律、规则的认识和理解。
3、需要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以及上市推进计划
2024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稳中向好,辅导小组将与公司管理层持续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结合产业政策和审核动态并协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进一步研讨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目标、战略规划和上市工作后续推进计划。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将会同其他辅导机构继续深入开展尽职调查,通过查阅财务业务资料,管理层访谈等内部核查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的内部治理、规范运作、财务信息及业务拓展情况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全面梳理,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规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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