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阿路美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
之
合法合规性意见
(修订稿)
主办券商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二〇二五年一月
目 录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 3
二、关于本次回购必要性的意见...... 6
三、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合理性的意见...... 7
四、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性的意见...... 8五、关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是否可能触发降层及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合理
性的意见 ...... 10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10
江苏阿路美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路美格”或“公司”),证
券简称:阿路美格,证券代码:873844,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阿路美格的主办券商,负责阿路美格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江苏阿路美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阿路美格拟通过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财通证券对阿路美格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其申请回购股份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
(一)挂牌时间符合规定的说明
阿路美格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
让,公司股票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的规定。
(二)股份回购方式符合规定
经核查,公司挂牌后存在二级市场交易。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
之日,公司股票最近一次交易发生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二级市场收盘价为 5.50
元/股,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截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之日,挂牌公司股票无收盘价的,不得实施集合竞价交易或做市方式回购”的规定。
公司目前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拟以竞价方式面向全体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至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挂牌公司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应当面向公司全体股东,不得采用大宗交易、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5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33%。
根据阿路美格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全部按照上限实施完毕进行模拟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回购前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回购后
(合并口径) (合并口径)
货币资金(元) 49,003,129.05 34,003,129.05
总资产(元) 497,503,761.81 482,503,761.81
净资产(元) 203,493,073.72 188,493,073.72
未分配利润(元) 59,697,744.33 59,697,744.33
资产负债率(%) 59.10 60.93
每股净资产(元/股) 3.17 2.99
流动比率(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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