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1
证券代码:873844 证券简称:阿路美格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阿路美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江苏阿路美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
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并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09)。
(二)本次回购的基本情况
1、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同时公司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管理层和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3、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
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0.0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000,000 股,不超过 1,5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1.55%-2.33%。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5、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集合竞价方式回购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预告,公告拟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4)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
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坚决避免发生“约定交易”、“变相定向回购”等违规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5 年 2 月 26 日开始,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82.76%,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1,241,347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3%,未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确定回购股 份数量上限 1,500,000 股且不低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确定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1,000,000 股,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本次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9.5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75 元/股,符合回购股份
方案中确定的回购价格不超过 10.00 元/股的要求。
本次回购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1,073,989.25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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