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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阿路美格: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3844 证券简称:阿路美格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阿路美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阿路美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阿路美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应以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股东会负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本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人员为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可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和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可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文件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董事 5 名,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如有)。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决定公司分公司的设置、解散;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职权的事项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财、关联交易、对外借款的权限,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的具体权限为:

(一)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之外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之外财务资助事项;

(三)审议批准以下非关联交易:

1、交易在一年内涉及的资产总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下
(不含 30%)额度内,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应当按《公司章程》第五十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

2、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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