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22 17:08:01 股吧网页版
鑫宇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2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为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整体竞争能力,保障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以现
金方式认购,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5-00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储存、管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因此公司将依据发行完成后的实际股本情况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2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拟与深圳南海成长湾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协议对认购方的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出资形式及其他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上述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定程序所通过的决议批准,且公司就本次发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发行的函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与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回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0 年 12 月及 2022 年 2 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超及董事、董事
会秘书李向阳与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财投资”)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及其补充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