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4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由 202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聘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原委派王曙晖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于原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曙晖工作调整原因,现委派田艳萍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田艳萍女士。
二、本次变更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
1、基本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田艳萍,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 IPO、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公告编号:2025-024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田艳萍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河南鑫宇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3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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