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卫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277,8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5-033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成都华西金智银创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
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李卫超、李向阳之回购
协议》并约定,李卫超、李向阳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回
购通财投资持有的鑫宇科技 4,333,333 股股份。李卫超指定成都华西金智银创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购 2,995,540 股公司股份,成都华西金 智银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及李卫超、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经各方有效签署后成立,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 特殊投资条款约定回购义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686,03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李卫超、李
向阳、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鑫宇光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河南鑫宇之光电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包含特殊投资条款的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33
成都华西金智银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李卫超、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成都华西金智银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李卫超、李向阳、深圳鑫宇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鑫宇之光电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回购条款、反稀释条款等特殊投资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特殊投资条款约定回购义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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