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宗交易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通知,成都华西金
智银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西金智”)与焦作通财
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财投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卫
超等于近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李卫超指定华西金智参与回购通财投资的
部分股份。华西金智与李卫超、李向阳等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约定了回购条款等特殊投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河南
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特殊投资条款约定回购
义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根据华西金智与通财投资及李卫超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华
西金智同意以每股人民币 5.98 元、人民币 17,913,329.20 元的交易对价,向通财
投资购买其持有的公司 2,995,54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99%),本次股份
转让采取大宗交易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许可的其他交易方式进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2025 年 4 月
28 日,通财投资通过大宗交易与华西金智完成 2,995,540 股股份的交割及资金划
转,成交价格为 5.98 元/股。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上述股份交易已完成交割。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转让各方持股如下:
公告编号:2025-044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股本比例
焦作通财创新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 6,995,440 6.98% 3,999,900 3.99%
伙)
成都华西金智银创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0 0% 2,995,540 2.99%
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份变动事项已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一)成都华西金智银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李卫超等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成都华西金智银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李卫超、李向阳等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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