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公告编号:2025-052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6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卫超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郑州航空港科创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52
1.议案内容:
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焦作通财”)与郑州航 空港科创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港区转化基金”)及河 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卫超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港区转化基金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所载的条件和条款收购焦作通财持有的河 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99,900 股股份,占公司的股本总额的 1.9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的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 资方签署特殊投资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董事长李卫超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义务人之 一,董事李向阳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义务人之一,董事袁玲玲为李卫超 配偶,董事王天笑系股东通财投资提名董事,故公司董事李卫超、李向阳、袁 玲玲、王天笑属于本次回购的关联方,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根据《公 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挂牌公司股东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包含特殊投资条款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郑州航空港科创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李卫超、李向阳及 深圳市鑫宇之光管理咨询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河南鑫宇之光电子科技 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回购条款、反稀 释条款等特殊投资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的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
公告编号:2025-052
资方签署特殊投资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董事长李卫超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义务人之 一,董事李向阳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义务人之一,董事袁玲玲为李卫超 配偶,董事王天笑系股东通财投资提名董事,故公司董事李卫超、李向阳、袁 玲玲、王天笑属于本次回购的关联方,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根据《公 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挂牌公司股东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