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股东会召开方式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现场地点为河南鑫宇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会表决方式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8 日 10:00。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845 鑫宇科技 2025 年 6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焦作通财创
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郑州航空港科创
1 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 √
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包含特殊
2 投资条款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 √
协议>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和郑州航空港科创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焦作通财”)与郑州航 空港科创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港区转化基金”)及河 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卫超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港区转化基金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所载的条件和条款收购焦作通财持有的河 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99,900 股股份,占公司的股本总额的 1.99%。
议案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包含特殊投资条款的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郑州航空港科创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李卫超、李向阳及 深圳市鑫宇之光管理咨询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河南鑫宇之光电子科技 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回购条款、反稀 释条款等特殊投资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的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 投资方签署特殊投资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回避表决股东为李卫超、李向阳、袁玲玲、深圳市鑫宇之光管理咨询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鑫宇之光电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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