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宗交易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2025 年 6 月 13 日,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
财投资”)与郑州航空港科创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
空港转化基金”)及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李卫
超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航空港转化基金与李卫超、李向阳等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回购条款、反稀释条款等特殊投资
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资方签署特殊投资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4)。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所载的条件和条款,港区转化基金以人民
币 12,599,370 元的对价(折合单价为每股人民币 6.3 元)收购焦作通财持有的公
司 1,999,900 股股份,占公司的股本总额的 1.99%,本次股份转让采取大宗交易
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许可的其他交易方式进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2025 年 6 月
30 日,通财投资通过大宗交易与航空港转化基金完成 1,999,900 股股份的交割及
资金划转,成交价格为 6.3 元/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述股份交易已完成
交割。
公告编号:2025-057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转让各方持股如下: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股本比例
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 3,999,900 3.98% 2,000,000 1.99%
资基金(有限合伙)
郑州航空港科创成果
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0 0% 1,999,900 1.99%
(有限合伙)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一)焦作通财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郑州航空港科创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卫超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郑州航空港科创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李卫超、李向阳等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