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09
公告编号:2025-107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股本变动调整权益分派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原权益分派预案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
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
告》(公告编号:2025-086),权益分派预案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 2025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57,527,094.36 元,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 66,938,185.88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277,870 股,以应分配股数 100,277,87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
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
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
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41,680.5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
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
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公告编号:2025-107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8 号)执行。
上述权益分派预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定向发行新增股份情况
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公司拟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000,000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4.00 元,融资额共计 20,000,000.00 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20,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由认购对象按照认购协议的约定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经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5)
第 590011 号验资报告。2025 年 8 月 15 日,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
同意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2076 号)。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9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总股本由 100,277,870 股变更为 105,277,870 股。
三、调整后的权益分派方案
鉴于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已经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00,277,870 股变更为105,277,870 股,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5,277,87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28760 元(含税,尾差系四舍五入保留位数所致)。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5,041,680.50 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公告编号:2025-107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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