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2
公告编号:2025-150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任
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收
到非独立董事魏美玲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魏美玲女士因公司内部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魏美玲女士仍在公司任职,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魏美
玲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10
月 22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37,097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252%,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表决,选举魏美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公告编号:2025-150
董事魏美玲女士,女,198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毕业于河南轻工业职工大学。2003 年至 2005 年任深圳嘉辉螺丝厂,总帐会计;2006年至 2009 年任深圳富民康食品有限公司,总帐会计;2017 年任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帐会计、财务经理等;2018 年至今先后任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证券部经理、董事。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的任命属于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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