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公告编号:2025-158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10月2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出具了《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申请受理通知书》,全国股转系统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
2025年10月28日,全国股转系统出具了《关于同意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2527号),发行人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符合全国股转系统的股票定向发行要求,同意发行人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26,761,208股新股,该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11月3日,认购对象已向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汇入认购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330,500,918.80元。公司已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武县支行、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5年11月4日
公告编号:2025-158
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5)第590014号)。
二、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主体为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银行贷款、购买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214,500,918.80
偿还借款/银行贷款 96,000,000.00
项目建设 -
购买资产 20,000,000.00
其他用途 -
合计 330,500,918.80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本次定向发行相关议案后至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前,已经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货款、员工工资、税费等相关日常流动资金款项,合计金额为63,108,181.20元,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3,108,181.20元进行置换,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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