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新设全资子公司成都鑫宇光通讯有限公司(筹)拟与成都市惠富康 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惠富康”)签署《不动产转让合同》,合同标 的为成都惠富康房产及土地,交易价款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85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 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 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 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 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 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1.1 购买或出售土地、房产及机械设备:挂牌公司 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 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如涉及发行证券的,应遵 守全国股转系统的其他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出售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若 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购买的工业房产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用地,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拟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
董事李卫超、袁玲玲、李向阳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尚需在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成都市惠富康光通信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大道二段 500 号
注册地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大道二段 500 号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光纤通信的有源、无源器件、光收发模块、通信设备、电子产品
及配件(光通信用适配器、结构件)的生产与销售;光通信设备、光模块、
光器件和机械设备的购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周宇
控股股东:深圳简合咨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李卫超、袁玲玲
关联关系:成都惠富康与鑫宇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卫超、袁玲玲。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交易价款为 1,715 万
元向深圳简合咨询有限公司转让成都惠富康 100%股权,截至目前,该次股
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尚未完成。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工业房产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崇州市创新路二段 500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5、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根据《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交易标的涉及成都惠富康房产 及土地产权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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