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卫超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44,013,026 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6,601,953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万元) (万元)
1 光通信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0,768.00 30,000.00
2 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4,338.02 1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75,106.02 55,000.00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参照证券市场的惯例,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11)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发行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韩新宽、崔艳娟、宋华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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