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32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鉴于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鑫宇科技”)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该等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一)公司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目前本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本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未来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本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本公司将通过不断加强技术创新、严格控制本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等措施,有效提升本公司经营业绩。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公告编号:2026-032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本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理使用。
3、积极实施募投项目,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公司已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给股东提供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本公司制定了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强化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本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以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更加健全、透明。本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5、补充、修订、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本公司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本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1、本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护鑫宇科技和公众利益,保持鑫宇科技独立性,完善公司治理,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越权干预鑫宇科技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鑫宇科技利益。
公告编号:2026-032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鑫宇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鑫宇科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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