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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7:07:44 股吧网页版
鑫宇科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36

证券代码:873845 证券简称:鑫宇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相关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一)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二)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或约束措施不明确的,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履行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股东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赔偿损失;

4、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

公告编号:2026-036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5、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公司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6、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三)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一)本人在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二)本人在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或约束措施不明确的,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履行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股东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赔偿损失;

4、本人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本人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5、本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人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

公告编号:2026-036

补救及改正情况;

6、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三)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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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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