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26 15:40:41 股吧网页版
生特瑞: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并注销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6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73846 证券简称:生特瑞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生特瑞(上海)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并注销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吸收合并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生特瑞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特瑞建设”)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孙公司(亦为生特瑞建设全资子公司)上海生特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特辉”),即以生特瑞建设为主体,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对生特辉进行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生特辉法人资格予以注销,生特瑞建设将承继生特辉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吸收合并双方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所以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生特瑞建设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并注销上海生特辉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3-033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需向生特瑞建设、生特辉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注销等相关手续。

二、 吸收合并各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

公司名称:上海生特瑞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1888 弄 11 号 4 楼 403 室-33

注册资本:16,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凡

成立日期:1994 年 9 月 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134466236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门窗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航空运输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橡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安全咨询服务;

公告编号:2023-033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被吸收合并方

公司名称:上海生特辉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1888 弄 11 号 14 楼 1403 室-Y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凡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