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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9 17:49:43 股吧网页版
生特瑞: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73846 证券简称:生特瑞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生特瑞(上海)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0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生特瑞(上海)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 总则

(一) 为规范生特瑞(上海)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
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生特瑞(上海)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生特瑞(上海)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
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三)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
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
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
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四)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
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公告编号:2025-029

2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一)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二)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1)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 交易(除提供担保外)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
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2) 交易(除提供担保外)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2)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 交易(除提供担保外)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
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 交易(除提供担保外)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的;

(3)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以上任一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有关关联交易
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

(三) 公司应审慎决策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
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后,仍决定开
展前述投资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
司董事个人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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