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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5 16:35:40 股吧网页版
江苏成套: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873847 证券简称:江苏成套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在江苏省国资类交易平台领域的综合实力,实现市场主体信息、交易信息的互联共享,有效降低国有企业生产要素交易成本,提升交易透明度,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阳光平台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登记为准):公司出资 1000 万元,股权占比 10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1.2 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系新设全资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仍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等均以当地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阳光平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登记为准)

主营业务:产权交易平台、碳资产交易平台、招标采购系统平台、系统对接、衍生金融服务、咨询、数据服务、系统代运维服务、培训相关收入、平台场地租借等业务。(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登记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江苏省设备成

套股份有限公 货币 1000 万元 100% 0


新公司拟分 3 年出资: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缴人民币 300 万元,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缴人民币 300 万元,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缴人民币 400 万
元。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货币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署对外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对公司长期发展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一是发挥信息“交通枢纽”作用,阳光交易平台公开标准、数据接口,连接各大国企的电子交易系统、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系统(如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行政监督系统等),既为省内国有企业各类要素交易提供综合公开的信息展示窗口,同时使其能通过阳光交易平台实现交易数据、监督数据的互联互通。

二是发挥“数据中心”作用。阳光交易平台可作为国企要素交易和监管的数据汇聚和分析中心,提供国有企业交易数据的集聚、整理、加工和分析功能,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为微观层面的企业交易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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