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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百翔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73850 证券简称:百翔科技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浙江百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百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浙江百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三)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六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受公司董事会领导,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交给公司管理层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并同时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及其实施;

(三)批准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四)批准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五)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六)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七)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八)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
第十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 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
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将对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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