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73851 证券简称:宏德众悦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宁波宏德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3)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所有“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分别调整为“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
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116 万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股,均为普通股。 1116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116 万股,无其他类别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 资、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或者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
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
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
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
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
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一条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
权 董 事 会 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会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
2,000 万元范围内发行股票,该项授权 份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但以非货币财产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作价出资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
第三十一条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挂牌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
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
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 原 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 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直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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