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73851 证券简称:宏德众悦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宁波宏德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
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宁波宏德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宏德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宁波宏德众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下文所称的“公司”包括公司及纳入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8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的规范
第六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当以发生的真实和公允的交易为基础。公司与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根据信息披露规定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公司在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 公司任何部门或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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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条 公司应严防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建立防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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