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9
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四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一节 股东 ......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第五章 董事会 ...... 24
第一节 董事 ...... 24
第二节 董事会 ...... 26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第七章 监事会 ...... 32
第一节 监事 ...... 33
第二节 监事会 ......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5
第二节 公司利润分配 ...... 3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6
第九章 通知......37
第一节 通知 ...... 37
第二节 公告 ...... 37
第十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38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2
第十三章 附则......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北京博能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名称: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八层 848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295,130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发挥股份制、多元化的经营优势,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努力使全体股东的投资安全、增值,获得满意的收益,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测绘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4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自主研发后的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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