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873852 证券简称:博能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珏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发展,增强公司员工的责任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建
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公司拟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步修改《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具体情况如附件《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份额转让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激励对象张剑、蒋杰、郭山林、兰杉、李品、王德永、田册辉、陈娟娟自愿退出激励计划,为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将股东、公司、员工利益有机结合,实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及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惠一鑫(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文简称“惠一鑫”)的《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由张剑先生将其个人所持有的惠一鑫的 50,000.00 元出资额(占惠
一鑫总出资额 4,940,000.00 元的 1.0121%,对应公司股数 9,615 股)、蒋杰先生
将其个人所持有的惠一鑫的 60,000.00 元出资额(占惠一鑫总出资额4,940,000.00 元的 1.2146%,对应公司股数 11,538 股)、郭山林先生将其个人所持有的惠一鑫的 100,000.00 元出资额(占惠一鑫总出资额 4,940,000.00 元的2.0243%,对应公司股数 19,231 股)、兰杉先生将其个人所持有的惠一鑫的50,000.00 元出资额(占惠一鑫总出资额 4,940,000.00 元的 1.0121%,对应公司股数 9,615 股)、李品女士将其个人所持有的惠一鑫的 100,000.00 元出资额(占
惠一鑫总出资额 4,940,000.00 元的 2.0243%,对应公司股数 19,231 股)、王德
永先生将其个人所持有的惠一鑫的 100,000.00 元出资额(占惠一鑫总出资额4,940,000.00 元的 2.0243%,对应公司股数 19,231 股)、田册辉女士将其个人所持有的惠一鑫的 50,000.00 元出资额(占惠一鑫总出资额 4,940,000.00 元的1.0121%,对应公司股数 9,615 股)、陈娟娟女士将其个人所持有的惠一鑫的50,000.00 元出资额(占惠一鑫总出资额 4,940,000.00 元的 1.0121%,对应公司
股数 9,615 股),按照对应公司股票 5.46 元/股的价格转让至 2 名公司员工。本
次转让后,上述转让人将不再通过惠一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本次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份额转让的转让对象的管理,按照《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王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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