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3852 证券简称:博能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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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回避 0 票;2022 年 7 月 29 日,公
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35,475,3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0%。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
达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以及股票、期货风险投资,以及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
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确定的权限范围和程序对公司的对外投资进行决策。?
(一)股东大会有权决定以下重大投资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二)董事会有权决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外的其他对外投资事宜。
(三)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执行。
(四)子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除遵照执行本制度外,还应执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连续 12 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上述规定。除委托理财及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公司进行与标的相关的对外投资时,应当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已经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事项以前,公司有关部门应根据
项目情况逐级向董事会直至股东大会提供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以便其作出决策。
第七条 公司进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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