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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0 15:34:29 股吧网页版
博能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873852 证券简称:博能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修订<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北京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
分红政策时,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
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
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五条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应在实际分派的金额、数量后注明是否含
税。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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