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873853 证券简称:嘉好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
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
《江苏嘉好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
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为:
(一)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二)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客观、真实、准确、
完整的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
者造成的误导;
(三) 充分披露的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完整、充分
地披露信息。公司披露信息的内容和方式应方便公众投资者阅
读、理解和获得;
(四) 高效率、低成本原则。采用先进的沟通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
果,降低沟通成本;
(五) 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的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六)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充分保障公司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
步了解和认同;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促进公司诚信自律,改善公司治理
和规范运作。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六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 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 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和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
人;
(三) 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四) 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 其他相关机构或个人。
第八条 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的,应要求特定对象出具所在机构证
明或身份证等资料。但公司应邀参加证券公司研究所等机构举办的
投资策略分析会等情形除外。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 股东大会;
(三) 说明会;
(四) 一对一沟通;
(五) 电话咨询;
(六) 邮寄资料;
(七) 广告、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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