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证券代码: 873855 证券简称: 新富科技 主办券商: 中信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安徽新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安徽新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安徽新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客观、准
确、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以及保障股东合理
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定价依据与定价方法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备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非关联方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认 2025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该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
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审阅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 2026 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
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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